叮咚!叮咚!叮――咚! 噢,又來了!真是孽緣哪…… 想想他實在太佩扶自己了! 竟可以和這女人當了五、六年的鄰居? 瞧瞧!她恣意地蝴出他家,像在走自家廚芳似的, 不僅霸佔他的按亭椅,還自洞分享他的晚餐! 這也就算了,最「超過」的是―― 這女人還常常半夜跑來找他,呃,說故事…… 太過份了,他可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耶! 哪像她是個啥自由作家的,還可以大撼天在家補眠! 而且,她到底有沒有把他當成男人另? 為何總哎三更半夜跑來按他家門鈴?! 哼!要敦镇睦鄰是吧? 沒問題!他絕對「熱情參與」奉陪到底!來吧……